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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礦反浮選捕收劑礦漿中殘留發表時間:2025-07-08 21:32 磷礦反浮選捕收劑礦漿中殘留 磷礦反浮選捕收劑礦漿中殘留的處理需結合化學沉淀、物理吸附、工藝優化及廢水回用前的預處理等綜合措施,以下從殘留來源、危害及具體處理方法展開分析: 一、殘留來源與危害 來源 捕收劑過量添加:為提高浮選效率,常過量使用捕收劑,導致部分未被吸附的捕收劑殘留在礦漿中。 泡沫夾帶:浮選過程中,泡沫產品可能夾帶未完全分離的捕收劑,隨尾礦排出。 藥劑吸附不完全:礦物表面性質差異或藥劑選擇性不足,導致部分捕收劑未被有效吸附。 危害 影響精礦質量:殘留捕收劑可能吸附在磷礦物表面,降低精礦品位。 增加后續處理成本:殘留藥劑需額外處理,提高廢水處理難度和成本。 環境污染風險:捕收劑可能含有機物或重金屬,對水體和土壤造成污染。 二、具體處理方法 化學沉淀法 原理:通過添加化學藥劑,使殘留捕收劑與金屬離子反應生成沉淀,從而去除。 操作: 石灰沉淀法:向廢水中加入石灰(Ca(OH)?),使Ca2?、Mg2?與PO?3?生成羥基磷灰石(Ca?(PO?)?OH)和氫氧化鎂(Mg(OH)?)沉淀。控制石灰用量使反應體系中Ca2?+Mg2?與PO?3?的摩爾比為1:1.4~1.6,攪拌反應0.5~6分鐘后沉淀10分鐘以上。 絮凝沉淀法:結合石灰與聚丙烯酰胺(PAM)絮凝劑,通過吸附架橋作用加速沉淀。Ca2?、Mg2?總去除率達96%以上。 效果:可去除廢水中97%以上的Ca2?、Mg2?,處理成本低至10.36元/噸廢水,且沉淀物可回收用于磷肥生產。 物理吸附法 原理:利用吸附劑的多孔結構吸附殘留捕收劑,再通過絮凝沉淀分離。 操作: 沸石粉/磷尾礦粉加載絮凝:利用沸石或磷尾礦粉吸附殘留捕收劑,再通過絮凝沉淀分離。與雙堿法效果相當,但磷尾礦粉可就地取材,成本降低30%~50%。 活性炭吸附:活性炭表面孔隙吸附殘留捕收劑分子。對陰離子型捕收劑(如脂肪酸類)吸附容量達50~100mg/g,但需定期再生或更換。 效果:高效脫除殘留捕收劑,降低廢水處理成本。 工藝優化 精準藥劑制度: 根據礦石性質(如硅質、鎂質含量)調整捕收劑類型及用量。 硅質磷礦:采用十二胺醋酸鹽等胺類捕收劑,用量控制在0.3~0.6kg/t原礦。 鎂質磷礦:使用油酸類脂肪酸捕收劑,用量0.8~1.5kg/t原礦。 分段浮選與回水利用: 正浮選尾礦水直接返回正浮選系統。 反浮選精礦廢水經石灰處理后返回正浮選系統。 實現水循環利用率≥90%,減少新鮮水消耗及廢水排放。 泡沫調控技術: 通過調整捕收劑與起泡劑比例(如1:0.5~1:1)控制泡沫性質。 避免泡沫發黏或虛泡過多,減少捕收劑夾帶損失。 廢水回用前的預處理 離子濃度控制: 回水中Ca2?、Mg2?離子濃度應降低至100mg/L以下,避免與脂肪酸類捕收劑反應生成沉淀,增加藥耗。 采用絮凝沉淀法或化學沉淀法去除多余離子。 分質回用: 根據廢水水質特性,將部分廢水優先回用于配藥劑,另一部分用于反浮選,并補加自來水調節。 降低廢水對選礦指標的影響,控制藥劑消耗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