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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硫增效劑添加量的計算方法發表時間:2024-10-18 16:00 脫硫增效劑添加量的計算方法 脫硫增效劑的添加量主要依據脫硫系統的具體運行情況和目標脫硫效率來確定。以下是一些常見的計算方法: 一、首次添加量的計算 首次添加脫硫增效劑時,需要維持其在吸收塔漿液中的初始濃度。常見的初始濃度范圍為500~1000ppm(毫克/升)。計算方法一般基于吸收塔運行漿液池的容積: 計算公式:吸收塔運行漿液池容積(立方米)×初始濃度(ppm,轉換為千克/立方米,即ppm/1000)=脫硫增效劑首次添加量(千克)。 例如,若吸收塔漿液池容積為V立方米,初始濃度設定為800ppm,則首次添加量為V×0.8千克。 二、每日補充量的計算 脫硫增效劑在脫硫過程中會因廢水排放和石膏產出而流失,因此需要每日進行補充。補充量的計算一般基于前日的廢水排放量和石膏產出量: 計算公式:[廢水排放量(立方米)+石膏產量(噸)/10]×初始濃度轉換為的系數(例如0.8,對應800ppm)=每日添加量(千克)。 這里的系數0.8是根據初始濃度800ppm計算得出的,如果初始濃度不同,系數也會相應變化。 三、其他考慮因素 脫硫效率:脫硫效率是判斷脫硫增效劑添加量是否足夠的重要依據。當脫硫效率升高并穩定在目標值(如95%)時,表示添加量已足夠。 機組及負荷:機組的大小和負荷也會影響脫硫增效劑的添加量。一般來說,機組越大、負荷越高,所需的脫硫增效劑也越多。 漿液密度和pH值:漿液密度和pH值也是調整脫硫增效劑添加量的參考指標。 四、實際操作建議 加入點選擇:脫硫增效劑的加入點一般選擇在吸收塔地坑或濾液池/濾液水箱。加入時應確保攪拌充分,以便增效劑均勻分散在漿液中。 分次加入:首次加入時,建議將脫硫增效劑分2~5次加入,每次加入量約300~500千克,兩次加藥間隔2~4小時。后續加藥時,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加藥量和頻次。 連續監測:在添加脫硫增效劑的過程中,應連續監測脫硫效率、漿液密度和pH值等指標,以便及時調整加藥量。 綜上所述,脫硫增效劑的添加量是一個動態調整的過程,需要根據脫硫系統的具體情況和目標脫硫效率來確定。同時,還需要注意加入點的選擇、分次加入以及連續監測等實際操作建議。 上一篇脫硫增效劑的國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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